全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更新省直干部保健卡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省直干部保健卡和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更新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次保健卡申领范围是“省直在郑单位和中央驻郑单位符合办卡条件人员”。
(一)一级保健对象:任期内的高层次A类人才。
(二)二级保健对象:在职及离退休正厅级干部(含一级巡视员等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任期内的高层次B类人才。
(三)三级保健对象:在职及离退休副厅级干部(含二级巡视员等享受同级医疗待遇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人社部、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参事,离休干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识分子(含离退休人员),任期内的高层次C、D类人才。
二、所需材料
(一)任职文件
在职申领人任职文件(正高职称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提供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送至行政楼430办公室,原件审核后返还。
(二)变更登记表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河南省省直干部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附件1);
2.高层次人才:填写《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附件2);
3.管理部门:填写保健卡更新申请汇总表(附件3)。
4.同时满足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与高层次人才条件人员择一填写
(三)电子照片
申领人1寸jpg格式电子版证件照1张(照片命名格式为部门+姓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cuigeqi123@163.com。
(四)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集中收取相关申领材料,具体安排以离退休处通知为准。
三、办理地点
在职人员保健卡更新材料受理地点:行政楼430综合科。
联系人:崔格奇 联系电话:86157281
三、办理时限
本次材料接收时间截止为2022年10月14日
四、其他说明
(一)新增保健对象保健卡办理。新增保健对象办理保健卡所需材料同上。
(二)保健卡注销。保健对象因降职、撤职、逝世等情况不再享受保健对象待遇时,或因工作调动后医疗保健不在省直管理 范围内,以及出国(境)定居等,须及时办理保健卡注销手续。
(三)旧卡使用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旧版保健卡停止使用。
(四)受理对象。保健卡申办、变更、注销手续均由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办理,不受理个人办理。
人事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