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年校级特聘教授的推荐聘任工作,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河财政人〔2019〕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聘岗位
根据《实施办法》,在我校特聘教授空缺岗位推荐聘任,空缺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人选要求
1.符合《实施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
2.聘期内一般不担任校内实质性党政领导职务,如有聘前担任实质性领导职务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
三、聘任程序
根据《实施办法》,严格标准,按照“院系初审-同行专家学术评议-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1.申报人员到空岗学科归口学院(系、部)提出申请,经学院(系、部)初步审核通过,明确提出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审核。
2.人事处复审材料,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3.学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于拟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提出聘任意见。
4.对于拟聘任的人选,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国内学者限定在校内公示;海外学者推荐工作及人选不公开、不公示,文件资料按机密级处理,严禁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开展工作。
5.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受聘人选。
6.学校与受聘学者签订聘任协议,校长签发聘书。
四、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推荐学院(系、部)需说明人选遴选程序、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
2.基层党委对所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单独出具)。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1式2份。
4.《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1式3份。
5.支撑材料。纸质版1式3份,转化为PDF格式文件电子版1套,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支撑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装订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部分: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以及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介绍;
③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④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2)第二部分:论文著作
①论文、著作目录;
②申请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正文);
③申请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6.上述材料1-2报送纸质版、3-5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责任。基层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履行用人单位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要坚持政治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职业品德作为推荐人选的首要条件,全面掌握推荐人选政治素质、意识形态、廉洁自律等情况,综合考量人选立德树人成效、学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要制定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细则,明确程序分工,做好人选的推荐、管理等工作。
2.确保推荐质量。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遴选条件,系统排查风险,做好推荐人选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3.把握时间节点。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3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宜
1.关于校级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聘期待遇及管理考核等未尽事宜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联系咨询:人事处职称科
联 系 人:法玉琦 刘 璨
联系电话:0371—86156573
报送地址:郑东校区行政办公楼425房间。
附件:1.校特聘教授岗位空缺情况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