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人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人事工作有关决定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及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定;
2.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3.负责教职工的招聘、引进、使用、服务、考核与奖惩的管理工作;
4.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人才引育、评价、激励、流动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效益突出的教师队伍;
5.深化教师评价改革,优化教师评价考核体系,规范教师职称评聘条件设置,完善职称评审和岗位晋级办法;
6.改革校内绩效分配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体系,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调整、保险、福利等工作;
7.做好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校内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
10.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同行及校内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