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2013年9月修订)
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公开的项目和内容
1.人事调配政策。学校引进人才和选留毕业生的年度计划、条件、程序和有关政策;解决教职工两地分居的规定;教职工奖惩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政策等。
2.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条件、程序、指标、评聘结果。校外兼职教授的聘任情况等。
3.师资培养方面的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教师出国学习进修的政策;跨世纪人才、优秀青年教师,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等的推荐选拔工作情况;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的推荐选拔情况等。
4.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的国家出台的有关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退休政策等及校内临时用工的管理规定等。
5.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和高层次人才的聘任方面的公开引进聘任条件、程序、结果等。
6.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评聘方面的政策、文件、程序、结果及考核办法等。
二、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1.人事调配政策。以文件的形式或通过校办公信息网发到学校各单位;每年接受新教师和选留毕业生情况,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并向各处(室)、院(系)通报有关情况。
2.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情况。向全校公开政策,评聘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师资培养方面的有关政策面向全校公开。
4.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情况面向全校及离退休人员公开。
5.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政策面向校内外公开。
6.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评聘向全校公开。
三、监督措施
1.成立人事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处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2.设立专门电话和意见箱,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来访,受理各方意见,协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教职工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四、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薛玉莲
副组长:张营民 冯 举
组 员:彭 洁 杨蓉晖 苗彤彤 董子雅
联络员:彭 洁 卢国栋
联系电话:6357912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