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26号)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55名。
一、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设有4个学部、35个学院、9个书院,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农林经济管理、法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现有郑东校区、文北校区和文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
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博洽通达、弘毅致远”校训,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名校、制度治校、文化厚校”战略,积极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生态,深化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正在努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科研发展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学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博士55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一览表》(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研究方向仅为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核依据。
四、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要求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要求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6.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
7.获得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支持政策及待遇
1.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2.享受10万元科研启动金;
3.博士就读期间或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达到我校内聘教授、内聘副教授条件的,三年内享受教授四级岗、副教授七级岗工资待遇,颁发岗位聘任证书;
4.根据我省职称相关政策,35周岁及以下博士申报正高级职称、30周岁以下博士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不受资历、任职年限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5.根据我校《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暂行办法》遴选条件,可申请相应人才层次,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及待遇;
6.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安置配偶工作;
7.根据郑州市《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政策规定,申领相关人才引进待遇;
8.根据我省博管办相关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博士后留豫来豫安家费;
9.解决子女入园问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发布,招聘信息2025年有效。学校将根据各学部、学院的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后续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程序
应聘博士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应聘单位-姓名-博士毕业院校-专业”后,发送至应聘单位邮箱,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其中海外院校毕业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未毕业博士研究生提供博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主要科研成果、奖项等原件的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博士的毕业证书、成果材料和报名表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学校根据工作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应聘者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学术科研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素质,试讲、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像。各用人单位面试通过人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分批组织现场面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156739(校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rlzyb@huel.edu.cn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综合办公楼426室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40(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86155836(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