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服务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环境,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引领作用,着力解决人才安身、安心、安业问题,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印发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河财政人〔2024〕55号)文件精神,现就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达到安置条件的在编在岗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可以申请配偶工作安置。
二、优秀人才配偶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心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安置条件及安置方式
安置条件及安置方式参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附件1)。
四、安置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请(9.12-9.20)
申请人填写《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提供本人符合安置条件的业绩成果材料、配偶个人简历、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所在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将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等材料,报人力资源部426室。
(二)资格审核(9.23-9.25)
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优秀人才及其配偶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特别提醒:审核贯穿安置全过程,一旦查实情况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安置资格。
(三)体检考察(9.26-10.14)
符合安置条件的优秀人才配偶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违纪记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安置工作。
(四)结果公示(10.15-10.17)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优秀人才配偶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学校研究(10.18-10.25)
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人才配偶,结合其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个人意愿和岗位需要拟定岗位安置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一般情况下,优秀人才配偶安置在教学辅助或管理岗位。
(六)办理入职(10.28-10.31)
根据安置形式不同,学校与优秀人才配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按相关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56739
办公地点:行政楼人力资源部426室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
2.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