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我校退休教职工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豫人社【2017】74号),开展2026年我校退休教职工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资格申报工作。
发放人员范围:1)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符合国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2)符合《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如何执行《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函》(豫劳险字(82)第33号)规定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
请详细阅读附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提供获奖证书、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行政楼427办公室,受理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30日。
《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范围及计发比例》附件
《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