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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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人才战略规划;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人才招聘、人员调配和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4.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工作;

5.负责教师学历提升、博士后入站审批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推荐、评审和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考勤、工资、社保、离退休手续办理、出入境审批、年度考核、人事档案和外聘教师管理等工作;

8.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9.负责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决策落实与日常管理工作;

10.指导教师培训、专业成长等教师发展工作;

11.指导学校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等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的教师发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与研讨交流活动;

2.开展教师发展研究,指导教师专业化发展;

3.开展教师国内外进修、访学、学术交流工作;

4.开展教师企业挂职锻炼等实践能力提升工作;

5.负责教师发展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交流中心

1.负责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招聘、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年终考核及社会保险等工作;

2.负责学校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待聘人员的接收与管理、岗位培训和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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