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塑造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主要包括用语规范,仪容规范、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用语规范
第四条 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语言文明,规范使用普通话和文明服务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第五条 基本服务用语
1、 您好
2、 请稍候(请稍等)
3、 欢迎
4、 请进
5、 谢谢
6、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7、 请问您有什么事
8、 请您签名
9、 您走好
10、再见
11、请出示您的有关证件
12、请您填表
13、对不起,电脑有故障,请稍等
第六条 电话服务用语
1、 您好,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科室
2、 对不起,××有事外出,请问有什么事
3, 请问,您要不要留言
4、 对不起,您打错电话了
5、 对不起,您要办的事由×科负责,请与×科联系
6、 请您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会给您回复
7, 对不起,请您在x x时间再打来
第七条 服务忌语
1、 走吧,这事不归我管
2、 今天我有事,不办公
3、 怎么才来(怎么来得这么迟)
4、 还没上班呢,急什么急
5、 下班了,明天再来
6、 回去搞清楚再来
7、 拿着,丢了不管
8、 挤什么挤,后边等去
9、 有意见,找领导去
10、文件有规定,自己去查
1l、怎么搞的,你又弄错了
12、其他有损机关公务形象的不文明语言
第三章 仪容规范
第八条 工作姿势端正,仪容端庄.工作时间内,坐时不翘二郎腿,不趴桌子或坐在桌子上,站时不双手叉腰或斜靠桌椅等物。
第九条 保持精神饱满,走路不摇头晃脑,耸肩塌腰
第十条 妆束自然,大方得体。头发整齐,不化浓妆。
第十一条 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鲜亮指甲油。
第十二条 接待来访时面带微笑,态度和蔼。
第四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国家秘密。
第十四条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前做好受理公务的准备,下班前整理好办公场所,关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无故离岗、不脱岗、不串岗。
第十六条 禁止在办公室剪指甲、梳妆等。上班时间不带小孩,不吃零食,不会亲友,不喧哗打闹,不聚谈闲聊。
第十七条 工作时间禁止玩电子游戏、QQ聊天和电话聊天。
第十八条 保持办公场所的环境清洁卫生,设备排列规整,工作台面上的文件资料摆放整洁有序;禁止在办公场所散乱堆积物品,工作台面不准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十九条 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主动请坐,介绍自己,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二十条 外出工作时,应提前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和需准备的材料等事项;见面时,应主动介绍自己和随行人员,并说明身份和来意。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由人事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