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院(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处审批(特殊情况报学校批准)。
4.批准后办理进修费用借支及离校手续。
5.进修完毕携进修成绩证明等材料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版权所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委员会) 备案号:豫ICP备13002877号-2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46 电子信箱:rsc@h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