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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5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30日 职称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2025年度非教师系列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非教师系列(不含正高级)职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并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系列包括:经济、卫生、会计、审计、社会研究、工程、图书、档案、出版、文博及翻译系列。实验技术人员系列非教师系列的正高级职称,将统一纳入本年度教师系列的推荐与评审范围。

(二)我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能提供有效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为上半年参加预申报者,本次一般不再新增。有特殊情况,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专门说明,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及聘任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网址: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

(二)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以及其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5.职称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评审权限与网上申报

非教师系列职称实行学校推荐与委托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须经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通过后,由学校委托校外相关评审机构代为评审。凡未经学校正式委托的评审,其取得的所有职称资格,学校均不予承认,结果无效。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所有职称评审(含考核认定、答辩考核)均须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操作。通过校内推荐的申报人,应密切关注人力资源部的后续通知,按要求完成平台信息填报。

四、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非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聘任委员会按照不同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议推荐

学校成立专项审查组,申报的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师德师风表现等进行严格复审

学校成立学科评议组,负责综合评议考核。学科评议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四)学校成立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监督委员会由校纪检监察部门、校学术委员会和有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投申诉工作细则,接受教职工的投申诉并进行调查,形成处理意见并向相关教职工反馈。

人力资源部人才评价科负责职称评审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和投诉受理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全面实行线上填报,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系统https://rspt.huel.edu.cn/完成信息填报,并严格依据《材料要求及整理规范》,将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完成者,不予受理。同时,请所有申报人务必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组,并密切关注群内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专项审查。学校申报的师德师风申报资格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评审条件进行严格复审

(三)材料展示学校对申报人提供的所有参评材料统一公开展示,展示时间3个工作日。

(四)学科评议。学科评议组专家集中审阅材料,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学科评议组组长代表学科评议组向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汇报申报人情况和评议结果。

(五)学校推荐。学校召开非教师系列职称推荐委员会会议,票决拟推荐或聘任人选。

(六)公示。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职称相关政策

(一)关于参评业绩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准。

(二)关于聘任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至当年12月底。

(三)关于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四)关于申报学历、专业问题

职称申报需提供全阶段学历学位认证。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五)关于转换系列(专业)人员申报评审

1.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转岗后应取得新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适当参考,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工作纪律要求

在深化学校学科治理体系综合改革的背景下,职称推荐工作必须坚持纪律先行、规范运作。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组织纪律、程序纪律与保密纪律,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要以服务学科布局和优化人才结构为目标,将政治坚定、业务精湛、贡献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树立重品德、重能力、重贡献的鲜明导向,切实发挥职称评审在学科治理中的杠杆作用,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七、其他说明

系统填报网址:https://rspt.huel.edu.cn/,个人账号:本人工号,初始密码:rs@身份证后六位。请申报人务必在2025年10月13日18:00前完成所有填报和提交操作。建议申报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完成,避开系统关闭前的访问高峰。

人:卢国栋      

咨询电话:0371-86156573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人才评价科(425室)

电子邮箱:rsczck@huel.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371-86155836


附件:1.职称申报电子材料要求和整理规范

2.职称填报系统操作说明书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纪律要求

         5.职称晋升服务期承诺书

人力资源部

                           2025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 职称申报电子材料要求和整理规范.docx已下载
附件【职称申报-个人申报操作.docx已下载
附件【职称申报-个人修改操作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纪律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职称晋升服务期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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