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按期完成我校2023年度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结合实际,先期开展职称推荐评审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且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2.离退休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及聘任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enan.gov.cn))。
三、报名时间安排
1.各单位制定《职称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填写《单位承诺书》(附件1),上述材料于11月24日前书面报人事处。
2.申报人员到专业归口单位自愿报名。
3.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填写评审简表(附件2),由各推荐单位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审核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并达到基本评审条件的人员,书面上报人事处。
4.教师系列破格评审、直接推荐申报人员填写评审简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材料确认达到相应评审条件后,书面上报人事处。
5.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含实验系列)填写评审简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根据本系列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审核材料后,由所在单位书面上报人事处。
6.新进人员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审核表》(附件4)及评审简表,由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后,书面上报人事处。
7.已通过“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等取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填写评审简表(附件3)和述职报告1份,由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后,书面上报人事处。该类人员聘任指标纳入当年学校设置的非教师系列岗位指标内,由非教师系列职称推荐及聘任委员会择优聘任。
8.各单位分类别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度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5,附Excel电子版,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于11月27日前书面报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审查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查的重点包括师德师风、学历和任职年限(不含任现职期间攻读学位年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情况、教学科研成果、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限教师系列)等,尤其要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认真把关,导致增大申报基数,以多获取推荐指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核减该推荐单位推荐指标。
2.学校成立资格审查组、教学业绩审查组、科研成果审查组、教学质量审查组、职业道德审查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和师德师风等情况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子雅 刘 璨 王燕
联系电话:0371-86156573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人事处职称科(425室)
电子邮箱:rsczck@huel.edu.cn
附件:
1.单位承诺书(推荐环节)
2.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简表
3.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简表
4.新进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5.职称申报汇总表(样表)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
人 事 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