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我校非教师系列
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非教师系列(不含正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且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2.离退休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及聘任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enan.gov.cn))。
三、评审权限
非教师系列职称实行学校推荐与委托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人员须经学校资格审查并同意推荐后,由学校委托校外相关评审机构代为评审。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人填写《2023年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4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请各单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说明
申报人业绩材料接收及其他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子雅 刘 璨
联系电话:0371-86156573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人事处职称科(425室)
电子邮箱:rsczck@huel.edu.cn
附件:2023年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