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相关推荐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赛
申报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申报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申报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申报人员对申报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申报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海外(境外)赛
申报人员和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申报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申报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3.申报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申报人员须对其申报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三、部门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选拔推荐工作。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项目一项。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将推荐承诺书及项目计划书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统一于5月30日(周二)下午15:00前报送行政办公楼430综合科。
(二)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个人情况、申报组别和相应赛道、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3.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4.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5.推荐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