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为保证我校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强化师德师风,增强诚信意识,注重学科发展定位,严格条件标准,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和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推荐及聘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评审条件
1.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规定的申报类型和条件进行评审,在符合申报条件和业绩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业绩条件量化计分暂行办法》(河财政人〔2018〕45号)予以计分,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2.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聘任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评审(推荐)机构
1.学校成立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学校成立2021年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推荐非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校成立2021年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聘任委员会,负责非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及聘任工作。
注:学校原则上不设非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非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在岗位编制限额内申报。申报非教师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学校同意推荐后,委托校外相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4.学校成立2021年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实验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三)纪律要求
1.各级推荐及评审机构要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程序,认真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2.实行个人和所在部门“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对其所在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3.学校纪委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评审推荐程序
(一)部门推荐
1.成立推荐小组。申报人所在部门成立以部门领导和专家为主的推荐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由单位行政负责人(院长、系主任)任组长。
非教学部门授课人员申报教师职务的,参加所授课院、系(部)组织的推荐。
2.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评审表及简表,交本部门推荐小组。
3.材料展示。各部门将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公开展示。
4.审查推荐。推荐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审查要严格按照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包括师德师风、学历和任职年限(不含任职期间攻读学位年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情况、教学科研成果、教学质量评价等次等。
推荐小组组长根据评议和审查结果写出评语,并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简表》所在学校审核推荐意见中的系(部)栏内签字、盖章。
(二)学校推荐及评审
1.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组、教学审查组、科研审查组,分别由人事处长、教务处长、科研处长任组长,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审核职责。
(1)资格审查组负责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并在评审简表上加盖人事处印章。
(2)教学审查组负责对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教学工作业绩进行审查核实,并在评审简表上加盖教务处印章。
(3)科研审查组负责对申报人科研工作业绩及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进行审查核实,并在评审简表上加盖科研处印章。
审查结果报人事处职称办存档备查。
2.学科组推荐
(1)学校按专业组成学科组,学科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推荐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非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科组成员应具有正教授职称。
推荐非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科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推荐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科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学科组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对该学科申报人员的情况全面审查,并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业绩条件量化计分办法,对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进行计分排序。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参照计分。
(3)学科组组长负责向学校评审聘任委员会按排序介绍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推荐。
推荐材料报人事处职称办存档备查。
3.学校非教师系列评审推荐聘任委员会推荐。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5.推荐及评审结果公示。
四、时间安排
1.10月10—12日,各部门推荐。
2.10月13—14日,现场收材料。
现场收材料地点:新校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409房间。
3.10月18—19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及聘任。
4.10月21—22日,公开展示个人申报材料。
展示地点:新校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409房间。
5.10月22—26日,教师系列资格审查。
6.10月28—30日,教师系列学科组计分排序。学科组审查期间,组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答辩。
7.11月2—5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
8.11月9—12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
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其他
1.有关申报评审工作的文件、评审条件、各类表格及样表,均已在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定”和“下载专区”栏目发布,可阅读和下载。
2.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信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发布,请各部门及申报人员及时登录人事处网页,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3.职称评审时间要求、所需材料清单、简表范表等请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页。
4.职称办电话:86156573。 联系人:卢国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