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文件精神(附件),现将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不再参加评选。已获得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表彰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我校评选推荐人选名额分别为“先进集体”1个,“模范教师”2人,“优秀教师”2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
四、数据采集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数据采集要求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8月14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访问。工作流程如下:
各申报人或集体在所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申报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与《申报表》所填一致),并上传《申报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8)。
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河南省模范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加盖公章,各一式2份。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模范教师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一式6份,双面印制,由申报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和《推荐审批表》后在线打印。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推荐审批表》。
3.《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打印报送。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
5.上述第2、3、4项材料须统一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
6.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上述有关材料电子版在附件中。
联系人:董子雅 刘慧峰 联系电话:86156031
联系信箱:hncjzfdxszk666@163.com
人 事 处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