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选聘
审批程序的补充说明
校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及《关于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的选聘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任职前审批程序
各二级单位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业务部(室)主任人选后,须由二级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备案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务(学科)主任备案表》(纸质材料,三份);
2.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信息登记表》(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二、任职后备案程序
聘任发文后,相关聘任至正科级的人员须填写《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免职程序
因故不再继续担任上述职务的,所在二级单位须及时提交免职情况说明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免职及后续补充任命手续。
四、办理周期
结合工作实际,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的选聘工作于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集中开展一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严格按调整后的程序办理。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备案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务(学科)主任备案表》
3《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信息登记表》
4《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