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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选聘审批程序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26-05-18 作者:人才评价科(档案室) 浏览次数:[]

关于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选聘

审批程序的补充说明


校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及《关于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的选聘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任职前审批程序

各二级单位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业务部(室)主任人选后,须由二级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备案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务(学科)主任备案表》(纸质材料,三份);

2.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信息登记表》(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二、任职后备案程序

聘任发文后,相关聘任至正科级的人员须填写《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表》,交由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免职程序

因故不再继续担任上述职务的,所在二级单位须及时提交免职情况说明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免职及后续补充任命手续。

四、办理周期

结合工作实际,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选聘工作于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集中开展一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单位严格按调整后的程序办理。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18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备案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务(学科)主任备案表》

     3《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院务(学科)主任信息登记表》

     4《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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