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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关于增设校级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
2019年09月30日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校级特聘教授遴选工作,根据新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增设校级特聘教授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1、突出重点: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应突出我校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服务于我校全力提升办学层次与水平的中心工作。

2、打造特色: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应突出发展我校的特色学科,促进特色学科差异化发展。

3、注重实际:注重学校现有学科、人才等方面实际,宁缺毋滥。

二、设岗条件

1.学科优势明显。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应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和明显的学科优势,应符合国家、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科自身发展规律,有相关学科支撑,有良好发展前景,能够影响和促进学校相关学科发展,有较鲜明的学科特色。

2.学科梯队合理。学科梯队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竞争能力强。其中,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学术造诣深厚,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研究成果突出。学科研究具有一定基础,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成果转化和服务经济建设成效较为明显。主持完成有国家级研究项目,有可能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或产生重大的交叉性研究成果。

4、研究方向明确。学科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主要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促进河南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文化发展等作用明显。

三、设岗数量

目前我校现有校级特聘教授岗位有7个,分别是: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民商法学和计算机应用技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拟设置5-10 个校级特聘教授岗位。

四、设岗程序

1、自主申报。拟申请设置校级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根据要求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递交至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单位组织专家初选,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结果公布。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7 天。公示期满,通过一定方式公布结果。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设置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加强对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工作的领导。

2、认真组织。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出发,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申报特聘教授岗位的各项工作。

3、积极申报。要鼓励本单位具有明显学术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学科积极申报。

材料报送:各单位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191021日(下午17:00 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8 房间)材料一式3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董子雅

联系电话:86156031 13838022048

电子邮箱:hncjzfdxszk666@163.com

附件: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新修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


人事处

2019930


附件【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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