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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8日 人事科 

校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着眼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考核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级分类、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二、考核范围及说明

1.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含2023年下半年退休人员)。

2.按照职务层次划分,全校所有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其余人员由人事处安排各部门进行考核。

3.对初次就业的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对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前款所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记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综合认定。

4.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5.人才交流中心挂靠的人员只写工作总结。

6.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7.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8.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9.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对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对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对部门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德,主要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规定,严禁校园传教;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担任领导职务的,还要考核其理论政策水平和计划、政策、组织协调能力。

勤,主要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未经学校批准,教授、副教授未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廉,主要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档次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人数的20%。

五、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面向全单位发布。

(二)成立考核小组。各二级单位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述职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实现工作目标的措施、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同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测评、核实与评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评价以及单位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五)确定档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述职和评议、测评结果,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档次意见。

(六)公示与反馈。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须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

六、考核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教职工调整岗位、职务、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

1.当年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人员,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倾斜;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2.当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人员,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3.当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人员,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4.当年考核不确定档次的人员,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七、时间安排

1. 1月8日(周一) 领取《2023年度考核优秀指标通知》《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表也可自行打印,打印要求和填写格式可在人事处主页查阅)。

2. 1月15日(周一)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年度考核档次汇总表》。

3. 2月26日(周一) 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认真填写考核档次、个人意见、签名、档案编码)

上报地点:人事处人事科(综合办公楼426室)

监督电话:0371-86156739

联   系  人:卢国栋 王子睿

电 子 邮 箱:hncdrscrsk@163.com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年度考核档次汇总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5.年度考核表打印及填写要求

            2024年1月8日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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