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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内聘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4日 职称科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内聘岗位评审与管理办法》(河财政人〔2024〕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内聘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校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在编在岗人员。

(二)离退休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备《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内聘岗位评审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评审简表(附件2),由各单位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内聘岗位评审与管理办法》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2023年度高级职称内聘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8日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要求

(一)评审简表所填个人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教材)需已见刊。

(三)材料整理规范

1.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第一和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或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文件。证件经审验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

2.论文

中文文章:须提交期刊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知网下载打印的论文正文、知网打印的检索页。

外文文章:须提交文章全文和收录检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著作、教材

须提供原件及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1份。

4.项目(课题)

须提交立项证明、结项报告和结项证书,结项证书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奖项

须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其他说明

已参加2023年度职称推荐工作的申报人不需要提交简表及业绩材料,其他申报人材料接收及其他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人:王 燕    刘 璨

联系电话:0371-86156573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人事处职称科(425室)

电子邮箱:rsczck@huel.edu.cn

 

附件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内聘岗位评审与管理办法》

2.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简表

3.2023年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内聘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人 事 处

2024年1月4日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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