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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2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现就我校2022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15课时)。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3年1016日- 1026 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我省已经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后,请按照注意事项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0月26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初审和公示。各单位于10月26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送,学校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审核材料提交。我校教师认定材料将由学校统一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待终审确认。

(五)终审确认。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申请人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终审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公示,认定结果通过申请人所在高校转告。

(六)证书领取发放。证书由学校领取后统一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个人材料由各相关单位集中报送,专人负责,报送前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和材料,按照个人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分别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1. 各单位填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4)和《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附件5),按照免试人员和面试合格人员分类整理,并按申请人姓名拼音字母升序排列。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word电子版发至职称科邮箱rsczck@huel.edu.cn

2. 《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6)1份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人事处盖章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行政办公楼430,报送纸质版。

3. 体检表照片、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为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冲印版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所在单位和身份证号,用于证书制作。

4.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在空白处签字,报送纸质版1份。

四、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认定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材料。要做好宣传,将网报、体检等具体时间通知申请人员。

(二)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一整理报送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递交材料。正式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二)请各单位及申请教师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网申、体检、电子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的时间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因逾期而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人:董子雅、刘璨

联系电话:0371-86156573箱:rsczck@huel.edu.cn

联系地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办公楼425职称科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

  3.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材料清单》

  4. 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5. 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6. 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pdf已下载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3.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材料清单.pdf已下载
附件【4.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docx已下载
附件【5.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6.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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