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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年12月01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 号),深入做好我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含专职辅导员)。

2.专职辅导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二、申报条件

(一)免试人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免试,申请参加不跨学科的直接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1.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以任职资格证书为准),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海外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本科)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须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人员

不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1-4条;符合免试条件但申请跨学科认定的人员,另需同时具备以下1-2条:

1.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通过。

2.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及测试

(一)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

1.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进行,教师登录云平台,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

2.线上培训一般应在每年3月份前完成,培训合格后参加理论测试。

3.每年3月中下旬全省统一组织在线测试,教师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使用双摄像头用于考场监控,实现在线测试。

4.理论测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2年,两年内面试未通过,则需重新参加线上培训及理论测试。

(二)面试

1.理论测试通过方可参加教师资格面试。

2.每年5月份组织面试,教师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及面试。

3.面试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面试考试合格证明是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免试人员除外)。

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由地市教育管理部门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教师可自行联系参加。

五、认定工作组织与流程

1.学校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人事处处长与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人事处职称科负责具体工作,做好我校申请人员的报名、体检、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

2.按照公告发布、个人申请、体格检查、材料初审、审核认定、证书颁发的程序开展工作,人事处统一安排组织,并负责材料初审和上报,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审核认定和证书颁发。

3.加强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思想品德的考核,由申报人所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严格把关,出具书面考核意见,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及使用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各组织一次,以学校为单位提交申请。根据高校招聘教师的实际情况,11月份原则上只针对高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进行认定,具体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进行。

2.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为申请评聘(含初定)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及未尽事宜按照省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2022年12月1日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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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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