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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在职称评审中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获得者予以加分的通知
2014年09月16日  

河财政人〔2014〕24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在职称评审中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获得者予以加分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引导青年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中,促进教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获得者在职称评审业绩条件量化计分时予以计分。具体办法是:

评审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对业绩条件量化计分时,获得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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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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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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