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37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各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等。其中,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参评对象为管理人员和行政部门干部等。
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和教育行政部门担任副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省厅分配我校先进集体推荐指标1个,先进工作者推荐指标4名,其中:优秀教师推荐指标3名,行政管理人员荐指标1名。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数据采集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数据采集要求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8月10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访问。工作流程如下:
1.各申报人或集体于8月17日前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先下载所对应称号的《申报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然后在管理系统上注册、录入个人或集体基本信息(与《申报表》所填一致),并上传《申报表》。
2.人事处使用省教育厅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通过厅政务短信平台下发)登录管理系统,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将确定的推荐人选信息选定,在线上报。
3.省教育厅登录管理系统,核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信息及纸质材料。不接收未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材料的人员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务于8月17日(周五)9:00—12:00将有关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行政楼428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董子雅 刘慧峰;
联系电话:13838022048;
邮箱:hncjzfdxszk666@163.com。
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各一式2份,双面印制,由申报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和《申报表》后在线打印。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申报表》。
2.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各地、各单位奖励机构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全省评审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表彰工作结束后退还。
3.上述第1、2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
4.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可从管理系统下载。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人 事 处
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