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外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河财政人【201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校长会议纪要关于外聘课时费调整建议,各教学单位需于开学前两周向人事处提交本学期外聘教师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拟聘教师的性别、年龄、职称、授课名称。同时提供受聘教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最高学历证、最高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外聘教师协议书(附件一),建立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另各教学单位需提供外聘教师信息表(附件二)纸质版(经院系盖章),并把电子版发到人事处师资科邮箱hncjzfdxszk666@163.com。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情况报告、资质证书扫描件、协议书和外聘教师信息表请务必于9月30日前报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8)。逾期不报的单位,外聘酬金由聘任单位自行解决(如有特殊情况的,需事先做出说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