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退休职工:
现就2017年养老金预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
未完成参保登记及建立数据库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基数为:
(1)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数=基本退休(职)费+历次增加退休费+保留物价福补+生活补贴+2016养老金预调
(2)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数=基本退休(职)费+保留物价福补+生活补贴+预增发退休费+2016养老金预调
3.适当倾斜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1947.1--1951.12)每月增加2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42.1--1946.12)每月增加25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37.1--1941.12)每月增加3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1932.1--1936.12)每月增加35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1927.1--1931.12)每月增加50元
年满90周岁(1926.12月以前)每月增加6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执行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人事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