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退休职工:
我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从2017年9月起我校退休人员退休金由省社会保障局(简称:社保局)发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财政工资中未列入社保发放的项目(如:归侨补助、厅级交通费、清真民族补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差额工资等),调到校内工资发放。原发放在工商银行卡中的退休金将发放在具备银行功能的社保卡中,文明奖等还发放在工商银行卡中。
2.根据省社保局审核结果,有些退休人员信息进行了变更,主要是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按现行养老金调整政策,调整金额只与出生日期有关,对于出生日期变更的人员,待省社保局下发发放明细后,学校会对2016年、2017年预调养老金进行核对,少发人员予以补发。
3.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退休的教职工(简称:中人),在职时的工资调整部分,待省社保局的清算数据下发后,再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4.若更换社保卡,一定要及时将社保卡银行功能激活,并将复印件和扫描件同时交至人事处劳资科,否则影响领取退休金,给自己造成麻烦。
人事处
2017年9月12日